公司新聞
四、鼓勵有關可再生能源電力投資經營企業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制度,支持企業參與碳減排交易、污染物排放權交易和節能量交易。
五、請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積極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電網建設,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電力全額保障性收購的規定,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基礎上,確保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和高效利用,同時及時結算電費和補貼資金,同時請國外湖北省電力公司配合相關部門積極研究外購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問題,提出合理方案。
聯系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 張明蘭
電話:027-8723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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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能源局
2015年3月30日